基础条件(以实验室为例)
具备明确法律地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建立符合 CNAS-CL01(ISO/IEC 17025)的文件化管理体系,且有效运行≥6 个月,完成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
技术能力达标:人员资质齐全、设备校准溯源至国家 / 国际标准、方法验证 / 确认完成、参加能力验证 / 测量审核且结果满意
遵守 CNAS 认可规则,履行相关义务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能力核心,现场评审重点核查)
人员资质:人员名册 + 岗位说明书;学历 / 职称 / 培训证书、能力评估报告、授权签字人名单(附资质证明,满足 CNAS 要求)、上岗考核记录;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任命文件
设备与标准物质:设备台账(含型号、编号、量程)、校准 / 检定证书(溯源至国家 / 国际基准,有效期内)、设备维护 / 期间核查记录;标准物质证书(有证,溯源性证明)、领用 / 存储记录
方法与能力验证:检测 / 校准方法清单(含标准号、版本,非标准方法需验证 / 确认报告);参加能力验证 / 测量审核的计划、结果报告、评价结论(结果需满意,否则需整改)
典型报告与记录:3-5 份代表性检测 / 校准报告(覆盖申请范围主要项目,格式规范、数据完整、签字齐全);样品流转、原始记录、数据处理、报告发放记录
准备阶段(核心前提,务必达标)
明确法律地位,完成法人登记或授权,具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建立符合 CNAS-CL01 的文件化管理体系(质量手册 + 程序文件 + SOP + 记录表单)
体系有效运行≥6 个月,完成至少 1 次全范围内部审核 + 管理评审并形成报告
技术能力准备:人员资质达标并考核上岗;设备校准溯源至国家 / 国际基准;参加能力验证 / 测量审核且结果满意;非标准方法完成验证 / 确认
自评符合认可条件,准备全套申请材料(详见之前的材料清单)
申请受理阶段(线上提交 + 缴费 + 初审)
在线提交:通过CNAS 实验室 / 检验机构认可业务系统填报 CNAS-AL01 申请书,上传电子版材料(法人证明、体系文件、人员 / 设备 / 方法清单等);同步邮寄纸质签字盖章版
缴纳费用:按 CNAS-RL03 标准缴纳申请费,评审费按估算人日数预缴
受理审查:CNAS 秘书处 5 个工作日内初审;资料齐全、体系运行满 6 个月且自评合格,予以受理;否则书面告知补正或不予受理;必要时安排初访(费用申请人承担)
受理后一般3 个月内安排后续评审(申请人原因延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