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的检查建筑物的防雷装置是至关重要的,是防雷设施装置是否持续有效符合规定标准的保证。每年各地省、市、县都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省市地方的《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地区范围内的年度防雷检测工作。
接地体顶面埋设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要求时,不应小于0.6m。角钢及钢管接地体应垂直配置。除接地体外,接地体引出线的垂直部分和接地装置焊接部位应防腐处理;在作防腐处理前,表面须除锈并去掉焊接处残留的焊药。
垂直接地体的间距不应小于其长度的3——5倍。水平接地体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当无设计规定时不宜小于5m。
除环形接地体外,接地体埋设位置应在距建筑物3m以外。距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道也应大于3m,如小于3m时,应采用均压带做法或在接地装置上面敷设50——90mm厚度的沥青层,其宽度应超过接地装置2m。
避雷针的保护范围一般是指直击雷所能保护到的空间而言。只要在它的保护范围以内,如果避雷针始终保持良好,建筑物就可以不遭受直接雷击。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取决于建筑物的高度和体型,特别是避雷针本身的高度或避雷针装有建筑物上的总高度。一般说来避雷针装得越高,或避雷针本身越高,它的保护范围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