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200 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 15人。
(5)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
填写信息,收集材料,整理卷宗
按照资质等级标准,准备好相应的技术人员资料,比如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九大员、技术工人等。
人员资料一般包括:
1.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2.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技能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3.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
4.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
5.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
递交资质申请
网上材料齐全,打印出来,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上报市建管处
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