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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报废汽回收车,免费上门估价

价格:面议 2025-09-13 06:29:02 1903次浏览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专用校车使用15年; 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汪明》和支付残值; 车主持《申请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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